未及时披露与飞利浦诉讼 祺景光电遭证监局出示警示函

  近日,祺景光电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上海监管局”)《关于对祺景(上海)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

  被监管事项如下:

  2016年7月8日,祺景光电收到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的《应诉通知书》,要求公司支付货款1296.7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祺景光电未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及时披露,直至2016年8月9日才予以公告。

  上海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六条、六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对祺景光电予以警示。

  事件回顾

  据了解,祺景光电是一家以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,于2014年10月3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。

  作为2015年度祺景光电唯一主要的供应商,祺景光电当年全年从飞利浦处采购金额为1157.12万元,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87.63%。

  2015年4月28日,祺景光电以土地、厂房出资,飞利浦以核心设备、技术出资建立飞利浦-祺景光电中原联合生产基地。该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,规划占地700亩,拟建设10条现代化光电照明生产线。祺景光电从原来飞利浦的经销商变成为飞利浦的合作伙伴。

  但是曾经的合作伙伴如今却将面临对簿公堂的局面,今年7月8日,飞利浦一纸诉状将祺景光电告上法庭。据悉,祺景光电被起诉是因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,祺景光电未能按时支付货款,被飞利浦起诉支付货款1269.76万元。对此,祺景光电称飞利浦有意回避欠款缘由,诉讼请求不充分,不客观,必要时将对飞利浦提起反诉。目前,此案尚未开庭审理。

  2016年半年度最新报告显示,报告期内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7万元,较去年同期增长457.94%,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为831万元,较去年同期增长703.04%。公告称,今年公司加大力度推进 LED 照明产品业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进入收益期,同期比这二部份业务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。其中LED照明项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401.69%,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94%。

  盈利能力

  据了解,祺景光电2012年、2013年、2014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负,亏损金额合计967.57万元,2015年扭亏为盈,净利润为549.13万元。从数据上看,祺景光电近些年发展并不乐观,如今开始有起色,开始盈利,又面临被唯一主要的供应商飞利浦起诉,起诉赔偿金额甚至比祺景光电2015年度从飞利浦处采购金额还要高出112.64万元。

  祺景光电因何拖欠货款,公告中并未告知原因,但据公告显示,祺景光电2015年、2014年负债总额分别为4744.9万元、3754.51万元,负债率分别为46.42%、67.45%,相比较于祺景光电2014年、2015年的1486.56万元、1947.96万元的营业收入来说,负债数额较大。而2016年上半年的负债总计则为3695.4万元。

  偿债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