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“城市病”追根溯源还是要从“智慧”二字出发

  智慧城市不断发展成为以万物互联为基础,以大数据为核心,逐步健全产业生态圈和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。智慧城市3.0将会进一步提升来自物联网、互联网、行业的数据的价值,加大不同组织、单位间的信息流交互,从而逐步构建城市数据空间,推动城市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。

  智慧城市正在成为破解“城市病”,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。时至今日,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到何种阶段,需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,在《经济》杂志社主办的此次论坛上,与会代表各抒己见——

  当前,我国城镇化建设正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,但是伴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,资源短缺、环境污染、交通拥堵、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突出,“城市病”逐渐成为困扰各个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难题。为了破解“城市病”难题,“智慧城市”正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。

  什么是“智慧城市”?推动“智慧城市”发展还有哪些工作要做?11月5日,由经济日报社指导、《经济》杂志社主办的2016第二届智慧城市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,包括专家、政府代表和企业代表等在内的近300人参加了论坛,为我国“智慧城市”发展建言献策。

  智慧城市的两种投资模式

  什么是智慧城市?中国城市经济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刘立民认为,不同的角色和参与方对于“智慧城市”的理解角度有所不同,就会从不同的方向给出解决方案。“站在我的角度来看,‘智慧城市’的服务对象离不开三个落脚点,分别是政府管理、产业支持和民生服务。其技术的核心就是基于互联网、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,最终实现城市基于大数据的运营决策管理和生活服务。”

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副主任周海滨认为,对于“智慧城市”的理解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,“狭义上的‘智慧城市’,就是一些数据、一些物联网设施的布置等等,广义的‘智慧城市’则必须要支撑城市的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,‘智慧城市’包含了IT智慧工程在内的‘智慧城市’产业”。

  周海滨认为,结合定义,做“智慧城市”投资也就会产生两种模式。“狭义的模式是地方政府、投资机构共同成立SPV公司,然后再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‘智慧城市’的顶层设计,之后进入城市的发展阶段,开始进行立项,然后进入城市的PPP库,申请各级政府资金的联动,再通过产业投资的特点进行资金的杠杆放大。”周海滨说,“智慧IT工程包括智慧环保、智慧政务等一系列的IT工程,但是这些都不能给城市留下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动力”。

  在周海滨看来,第二种“智慧城市”的投资模式则应该是“智慧城市”的产业工程。“这就要求结合城市当前的资源禀赋、产业困境等现实条件,通过产业孵化的模式来推动城市的产业升级和发展。在此期间要做的投资方式,可能不仅是‘智慧城市’投资公司或者直接组建SPV,而是要组建一个基金,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来实现政府基金的初级杠杆放大,然后再通过这个模式引导进一步的资金配置。通过产业投资者独特的能力,带来符合城市未来发展的产业资源。”

  尽快完善标准体系

  当前,我国“智慧城市”建设尚显分散。论坛上,与会嘉宾一致认为,应当尽快制定完善“智慧城市”标准体系,助推我国“智慧城市”建设。

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高级研究员徐俊杰认为,相比其他国家,制度优势使得中国在“智慧城市”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顶层设计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进,这将有助于标准体系的建设。“在过去的几年里,我接触的大量国外城市在‘智慧城市’建设上大多采用自下向上的方式,专注于解决城市中的某一个问题,很少有全面统筹安排和顶层设计。”

  徐俊杰认为,“智慧城市”的数据应该实现互联互通和统一标准。“当前,政府的数据更多地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里面,应该使这些数据实现互联互通,同时,应当尽快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,实现网状资源共享。”与此同时,“智慧城市”要向下做更细化的工作才能实现互联互通,“如何通过细化工作把各个城市有机结合起来,应当是当前研究的重要方向”。

  ISO37153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国际标准课题组国际组长周意诚认为,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包含的17项内容可以作为“智慧城市”的评价标准。“17项内容包括消除贫困、节省能源、保证教育等,要实现可持续发展,就必须满足这17项内容,因此,以这17项内容作为‘智慧城市’的评价标准是可行的。”

  周意诚建议,可以通过成熟度模型对“智慧城市”建设进行评价,“比如城市的管理怎么样?城市的状态怎么样?城市的运行效率怎么样?这些内容都可以根据阶段进行分类。具体来讲,可以分为五个阶段,第一阶段是城市还没有开发,第二阶段是基础设施可以满足一部分使用需求,第三阶段则为基础设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,第四阶段时则表示基础设施还可以进一步改善,最后一个阶段时城市建设已经达到最优化状态。根据‘智慧城市’成熟度模型,可以对现在所处的位置有一个定位和判断,然后规划将来想达到的目标”。

  建筑信息化不可或缺

  当前,我国在“智慧城市”建设规划中还存在哪些缺失?刘立民发现,在众多“智慧城市”的建设方案中,对于建筑信息的使用非常少,“一个城市的建筑是支持‘智慧城市’的基本骨架,如果这些骨架的信息从开始就缺失,对于‘智慧城市’的数据管理乃至最终的智慧程度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,导致在后期做基于数据的资产运维、可视化管理、民生服务以及产业支持等内容的时候,就会缺乏底层的数据支持”。

  刘立民认为,如果城市建筑实现了充分的信息化利用,可以给城市的发展带来无限的可能。“畅想一下,不管是地下的基础设施还是地上的高楼大厦,如果都被赋予了信息化的生命,那么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,我们可以做哪些运用?如果这个城市的骨架——建筑具备了丰富的生命,一切与人的行为轨迹和地理信息相关的内容,都可以依托建筑大数据产生无限的遐想,比如智慧管廊、海绵城市等。未来基于建筑的大数据,在‘互联网 ’层面有很多的运用方向,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我们就能看到一些案例。”